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我区职业教育发展,扩大办学规模,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招生工作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把招生工作抓早、抓好,以确保今年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完成招生任务,经研究,特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负责组织实施招生方案,协调各生源校招生工作,调度监督各组招生进度等。
组长:王之锋 副组长:温永会、刘怀文、韩利照
成员:刘志忠、乔俊、张晓成、刘明寿、刘汝翔、李海鸿
二、目标任务
2020年计划招生510人,春季计划招生150人,秋季计划招生360人。
三、具体布置
(一)招生期间组织机构
1、带队领导
孔一中,温永会;孔二中,韩利照;孔三中,王之锋;川流中学、郭镇中,刘怀文。
2、招办教师分组
孔一中,张晓成;孔二中,乔俊;郭镇中,刘明寿;川流中学,刘汝翔;孔三中,刘志忠、李海鸿。
3、各级部抽调1名有招生经验的教师配合招办在孔一中、孔二中、孔三中进行招生,孔一中李瑞峰、孙雄伟,孔二中侯雨佳、程天柱,孔三中侯凯、赵润芳。
4、外县区张金龙、张爱平负责蔚县、崇礼等外县区,郝桂芳、赵海慧负责左卫。
5、孙晓敏负责高中补习班招生。
(二)2019年12月16日,召开我校职教招生工作会,讨论确定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三)2019年12月17日起,组织招生宣传人员到生源校进行招生宣传。向学生宣传我校办学、就业、升学情况。
(四)2019年12月23日起,入校召开初三家长会,宣传我校办学情况和招生政策。
(五)2019年12月23日开始,组织各生源校意向学生到我校参观,联系协调工作由各组组长负责,接待介绍工作由相关招生组教师负责。
(六)各招生组要积极了解学生意向,及时组织学生报名,同时收取书费800元,统一交给招生办或财务处,各招生组每周一上午向主管校长汇报招生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校长。
四、招生教师绩效考核
1、2020年各初中学校入职教中心名额分配表
生源学校 | 初三在校生数 | 实际数 | 任务数 | 备注 |
孔一中 | 323 | 302 | 97 | 30% |
孔二中 | 442 | 440 | 133 | 30% |
孔三中 | 662 | 166 | 25% | |
川流中学 | 182 | 55 | 30% | |
郭镇中 | 198 | 59 | 30% | |
合计 | 1807 | 510 | 28% |
2、招生办教师年度考核采用综合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分为三部分:完成所负责初中学校招生任务比例、本人全年招生人数、完成所负责招生办日常工作情况。
1)完成所负责初中学校招生任务的比例(占总工作量的60%)
完成比例 | 20% | 30% | 40% | 50% | 60% | 70% | 80% |
工作量 | 0.6 | 0.8 | 1 | 1.2 | 1.5 | 1.8 | 2.0 |
完成所负责孔三中班级招生任务比例(占总工作量的60%)
完成比例 | 20% | 25% | 30% | 35% | 40% | 45% | 50% |
工作量 | 0.6 | 0.8 | 1 | 1.2 | 1.5 | 1.8 | 2.0 |
2)本人全年招生人数(占总工作量的30%)
完成人数 | 20 | 30 | 40 | 50 | 60 | 70 | 80 |
工作量 | 0.5 | 0.8 | 1 | 1.2 | 1.4 | 1.7 | 2 |
3)完成所负责招生办日常工作情况(占总工作量的10%)
按照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评定为0、0.5、1三个等级,由主管校长根据教师工作表现进行核定。
说明:❶招生任务按照教科局下达的初三招生任务分配(除孔三中按照初三在校生25%计算外,其他学校都按照初三在校生的30%计算);❷第一项按学生所在学校和班级统计,不论谁招的都纳入招办教师完成任务之中;❸工作量核算精确到0.01,根据招生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区间工作量标准进行计算;❹全年招生人数不到20人,取消奖励绩效。
3、各级部招生教师,根据各人招生人数进行适当奖励
招生人数 | 5 | 10 | 15 | 20及以上 |
奖励工作量 | 0.1 | 0.2 | 0.3 | 0.5 |
4、蔚县崇礼招生教师,根据各组招生人数进行适当奖励
招生人数 | 50 | 60 | 70 | 80及以上 |
奖励工作量 | 0.1 | 0.2 | 0.3 | 0.5 |
5、左卫招生教师,根据各组招生人数进行适当奖励
招生人数 | 20 | 30 | 40 | 50及以上 |
奖励工作量 | 0.1 | 0.2 | 0.3 | 0.5 |
7、高中后一年招生教师,根据各人招生人数进行适当奖励
招生人数 | 5 | 10 | 20 | 30及以上 |
奖励工作量 | 0.1 | 0.2 | 0.3 | 0.5 |
说明:本校补习生不计算在内。
8、招生办教师招生人数70个以上,年度考核可为优秀,其他先进评选中也优先考虑。
9、招生主管校长以教育局考核为准,招办主任所加0.5工作量以学校中层领导考核结果为准。
10、负责孔一中、孔二中、川流中学、郭镇中的招生教师,完成各校全年招生任务80%,奖励招生组2000元;负责孔三中的招生教师,完成全年招生任务70%,奖励招生组2000元;蔚县、崇礼招生组全年招收本区域学生达到70人,奖励招生组2000元;左卫招生组全年招收本区域学生达到30人,奖励招生组2000元。
11、招生教师可积极拓展外县区(蔚县、崇礼、怀安左卫除外)生源,如有招生渠道报学校批准可实施招生,招生效果明显(同一生源校招生人数第一年不少于3人,第二年不少于5人),学校发放招生经费每生1500元。
五、其它
1、招生时招生对象以初三学生为主,对口班必须为初三在校生学生,初一、二学生必须年满十五周岁。
2、为提高生源质量,上万中初始分数线来我校就读的,每生奖励该生初中班主任500元。
3、本方案由校长具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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