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9-12-27 10:35 发布单位: 张家口市万全区职业技 浏览量: 244 【公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我区职业教育发展,扩大办学规模,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招生工作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把招生工作抓早、抓好,以确保今年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完成招生任务,经研究,特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负责组织实施招生方案,协调各生源校招生工作,调度监督各组招生进度等。

组长:王之锋       副组长:温永会、刘怀文、韩利照

成员:刘志忠、乔俊、张晓成、刘明寿、刘汝翔、李海鸿

二、目标任务

2020年计划招生510人,春季计划招生150人,秋季计划招生360人。

三、具体布置

(一)招生期间组织机构

1、带队领导

孔一中,温永会;孔二中,韩利照;孔三中,王之锋;川流中学、郭镇中,刘怀文。

2、招办教师分组

孔一中,张晓成;孔二中,乔俊;郭镇中,刘明寿;川流中学,刘汝翔;孔三中,刘志忠、李海鸿。

3、各级部抽调1名有招生经验的教师配合招办在孔一中、孔二中、孔三中进行招生,孔一中李瑞峰、孙雄伟,孔二中侯雨佳、程天柱,孔三中侯凯、赵润芳。

4、外县区张金龙、张爱平负责蔚县、崇礼等外县区,郝桂芳、赵海慧负责左卫。

5、孙晓敏负责高中补习班招生。

(二)2019年12月16日,召开我校职教招生工作会,讨论确定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三)2019年12月17日起,组织招生宣传人员到生源校进行招生宣传。向学生宣传我校办学、就业、升学情况。

(四)2019年12月23日起,入校召开初三家长会,宣传我校办学情况和招生政策。

(五)2019年12月23日开始,组织各生源校意向学生到我校参观,联系协调工作由各组组长负责,接待介绍工作由相关招生组教师负责。

(六)各招生组要积极了解学生意向,及时组织学生报名,同时收取书费800元,统一交给招生办或财务处,各招生组每周一上午向主管校长汇报招生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校长。

四、招生教师绩效考核

1、2020年各初中学校入职教中心名额分配表

生源学校

初三在校生数

实际数

任务数

备注

孔一中

323

302

97

30%

孔二中

442

440

133

30%

孔三中

662


166

25%

川流中学

182


55

30%

郭镇中

198


59

30%

合计

1807


510

28%

2、招生办教师年度考核采用综合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分为三部分:完成所负责初中学校招生任务比例、本人全年招生人数、完成所负责招生办日常工作情况。

1)完成所负责初中学校招生任务的比例(占总工作量的60%)

完成比例

20%

30%

40%

50%

60%

70%

80%

工作量

0.6

0.8

1

1.2

1.5

1.8

2.0

完成所负责孔三中班级招生任务比例(占总工作量的60%)

完成比例

20%

25%

30%

35%

40%

45%

50%

工作量

0.6

0.8

1

1.2

1.5

1.8

2.0

2)本人全年招生人数(占总工作量的30%)

完成人数

20

30

40

50

60

70

80

工作量

0.5

0.8

1

1.2

1.4

1.7

2

3)完成所负责招生办日常工作情况(占总工作量的10%)

按照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评定为0、0.5、1三个等级,由主管校长根据教师工作表现进行核定。

说明:招生任务按照教科局下达的初三招生任务分配(除孔三中按照初三在校生25%计算外,其他学校都按照初三在校生的30%计算);第一项按学生所在学校和班级统计,不论谁招的都纳入招办教师完成任务之中;工作量核算精确到0.01,根据招生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区间工作量标准进行计算;全年招生人数不到20人,取消奖励绩效。

3、各级部招生教师,根据各人招生人数进行适当奖励

招生人数

5

10

15

20及以上

奖励工作量

0.1

0.2

0.3

0.5

4、蔚县崇礼招生教师,根据各组招生人数进行适当奖励

招生人数

50

60

70

80及以上

奖励工作量

0.1

0.2

0.3

0.5

5、左卫招生教师,根据各组招生人数进行适当奖励

招生人数

20

30

40

50及以上

奖励工作量

0.1

0.2

0.3

0.5

7、高中后一年招生教师,根据各人招生人数进行适当奖励

招生人数

5

10

20

30及以上

奖励工作量

0.1

0.2

0.3

0.5

说明:本校补习生不计算在内。

8、招生办教师招生人数70个以上,年度考核可为优秀,其他先进评选中也优先考虑。

9、招生主管校长以教育局考核为准,招办主任所加0.5工作量以学校中层领导考核结果为准。

10、负责孔一中、孔二中、川流中学、郭镇中的招生教师,完成各校全年招生任务80%,奖励招生组2000元;负责孔三中的招生教师,完成全年招生任务70%,奖励招生组2000元;蔚县、崇礼招生组全年招收本区域学生达到70人,奖励招生组2000元;左卫招生组全年招收本区域学生达到30人,奖励招生组2000元。

11、招生教师可积极拓展外县区(蔚县、崇礼、怀安左卫除外)生源,如有招生渠道报学校批准可实施招生,招生效果明显(同一生源校招生人数第一年不少于3人,第二年不少于5人),学校发放招生经费每生1500元。

五、其它

1、招生时招生对象以初三学生为主,对口班必须为初三在校生学生,初一、二学生必须年满十五周岁。

2、为提高生源质量,上万中初始分数线来我校就读的,每生奖励该生初中班主任500元。

3、本方案由校长具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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