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河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意见》的要求,加快我区职业教育发展,扩大办学规模,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招生工作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把招生工作抓早、抓好,以确保今年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完成招生任务,经研究,特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负责组织实施招生方案,协调各生源校招生工作,调度监督各组招生进度等。
组长:王之锋 副组长:温永会、刘怀文、韩利照
成员:刘志忠、乔俊、张晓成、刘明寿、刘汝翔
二、目标任务
2022年计划招生600人,春季计划招生100人,秋季计划招生500人。
三、具体布置
(一)招生期间组织机构
1、带队领导
孔一中,温永会;孔二中,韩利照;孔三中,王之锋;川流中学、郭镇中,刘怀文。
2、招办教师分组
孔一中,张晓成;孔二中,乔俊;郭镇中,刘明寿;川流中学,刘汝翔;孔三中,刘志忠。
3、各级部抽调1名有招生经验的教师配合招办在孔一中、孔二中、孔三中进行招生,孔一中李瑞峰、孙雄伟,孔二中侯雨佳、程天柱,孔三中侯凯、赵润芳。
4、外县区张金龙、张爱平负责蔚县、崇礼等外县区,郝桂芳、赵海慧负责左卫。
5、孙晓敏、乔俊负责高中补习班招生。
(二)春季招生工作安排
1、2021年12月8日,召开我校职教春季招生工作会,讨论确定2022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2021年12月9日起,组织招生宣传人员到生源校进行招生宣传。向学生宣传我校办学、就业、升学情况。
3、2021年12月20日起,入校召开初三家长会,宣传我校办学情况和招生政策。
4、2021年12月20日开始,组织各生源校意向学生到我校参观,联系协调工作由各组组长负责,接待介绍工作由相关招生组教师负责。
5、各招生组要积极了解学生意向,及时组织学生报名,同时预收书费300元,统一交给招生办或财务处,各招生组每周一上午向主管校长汇报招生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校长。
(三)秋季招生工作安排
1、2022年5月8日,召开我校职教秋季招生工作会,讨论完善2022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2022年5月15日起,组织招生宣传人员到生源校进行招生宣传。向学生宣传我校办学、就业、升学情况。
3、2022年5月22日起,入校召开初三家长会,宣传我校办学情况和招生政策。
4、2022年5月29日开始,组织各生源校意向学生到我校参观,联系协调工作由各组组长负责,接待介绍工作由相关招生组教师负责。
5、各招生组要积极了解学生意向,及时组织学生报名,同时预收书费300元,统一交给招生办或财务处,各招生组每周一上午向主管校长汇报招生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校长。
四、招生教师绩效考核
1、2022年各初中学校入职教中心名额分配表
生源学校 | 初三在校生数 | 任务数 | 备注 |
孔一中 | 452 | 158 | 35% |
孔二中 | 303 | 106 | 35% |
孔三中 | 624 | 218 | 35% |
川流中学 | 251 | 88 | 35% |
郭镇中 | 168 | 59 | 35% |
合计 | 1798 | 629 |
2、招生办教师年度考核采用综合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分为三部分:完成所负责初中学校招生任务比例、本人全年招生人数、完成所负责招生办日常工作情况。
1)完成所负责孔一中、孔二中、郭镇中、川流中学招生任务的比例(占总工作量的50%)
完成比例 | 20% | 30% | 40% | 50% | 60% | 70% | 80% | 90% | 100% |
工作量 | 0.4 | 0.6 | 0.8 | 1 | 1.2 | 1.4 | 1.6 | 1.8 | 2 |
2)完成所负责孔三中班级招生任务比例(占总工作量的50%)
完成比例 | 20% | 30% | 40% | 50% | 60% | 70% |
工作量 | 0.6 | 1 | 1.3 | 1.6 | 1.8 | 2.0 |
3)本人全年招生人数(占总工作量的50%)
完成人数 | 20 | 30 | 40 | 50 | 60 | 70 | 80 |
工作量 | 0.4 | 0.6 | 0.8 | 1 | 1.3 | 1.7 | 2 |
说明:❶第一项按学生所在学校和班级统计,不论谁招的都纳入招办教师完成任务之中; ❷工作量核算精确到0.01,根据招生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区间工作量标准进行计算;❸全年招生人数不到20人,取消奖励绩效。
3、各级部招生教师,根据各人招生人数进行适当奖励
招生人数 | 5 | 10 | 15 | 20及以上 |
奖励工作量 | 0.1 | 0.2 | 0.3 | 0.5 |
4、蔚县崇礼招生教师,根据各组招生人数进行适当奖励
招生人数 | 50 | 60 | 70 | 80及以上 |
奖励工作量 | 0.1 | 0.2 | 0.3 | 0.5 |
5、左卫招生教师,根据各组招生人数进行适当奖励
招生人数 | 20 | 30 | 40 | 50及以上 |
奖励工作量 | 0.1 | 0.2 | 0.3 | 0.5 |
6、高中后一年招生教师,根据各人招生人数进行适当奖励
招生人数 | 5 | 10 | 20 | 30及以上 |
奖励工作量 | 0.1 | 0.2 | 0.3 | 0.5 |
说明:本校补习生不计算在内。
7、招生办教师招生人数80个以上,年度考核可为优秀,其他先进评选中也优先考虑。
8、招生主管校长以教育局考核为准,招办主任所加0.5工作量以学校中层领导考核结果为准。
9、负责孔一中、孔二中、川流中学、郭镇中的招生教师,完成各校全年招生任务80%,奖励招生组2000元;负责孔三中的招生教师,完成全年招生任务70%,奖励招生组2000元;蔚县、崇礼招生组全年招收本区域学生达到70人,奖励招生组2000元;左卫招生组全年招收本区域学生达到30人,奖励招生组2000元。
10、招生教师可积极拓展外县区(蔚县、崇礼、怀安左卫除外)生源,如有招生渠道报学校批准可实施招生,招生效果明显(同一生源校招生人数第一年不少于3人,第二年不少于5人),学校发放招生经费每生1500元。
五、其它
1、招生时招生对象为初三学生,不招初一初二学生。
2、为提高生源质量,上万中初始分数线(如果分数线低于370分,按370分计数)来我校就读的,每生奖励该生初中班主任500元。
3、本方案由校长具体解释。
评论
还能输入140字
用户评论